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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本律师如何收集证据让案件反败为赢 发布者:汤婷 时间:2017年08月22日 11时03分 | 已阅读: 415举报 2014年,A公司员工找到咨询买卖合同纠纷事宜,并向我阐述了案件情况,提供了一些案件材料。结合该员工的阐述及资料可知,A公司卖出了一批货物给B公司,但B公司收到货物后未支付任何款项,事后,A公司委托广...

2014年,A公司员工找到咨询买卖合同纠纷事宜,并向我阐述了案件情况,提供了一些案件材料。结合该员工的阐述及资料可知,A公司卖出了一批货物给B公司,但B公司收到货物后未支付任何款项,事后,A公司委托广州某律师代理了该案一审,结果广州某律师仅提供合同,无B公司盖章仅个人签字的送货单,在未提交其他证据证实该个人为B公司员工的情形下贸然起诉并开庭,而因无证据证实B公司收到货物,一审法院判决A公司败诉。

经过本律师对一审败诉、该案救济途径及证据搜集的分析,A公司将该案二审委托本律师代理,本律师在起诉前,就通过网络搜索核查到相关文件上签字的人员在某行政机关官网上注册为B公司员工,并在上诉期内根据搜集到的证据拟写上诉状并及时上诉,上诉同时,向中级法院提交了调查B公司员工社保的申请书,亦与网上所登记的行政机关取得联系,得到了该行政机关盖章的刊载于网络上的员工信息。最终,在证据完整并足以证实B公司收到货物的情形下,二审判决A公司向B公司支付货款。

在这个案件中,虽然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清晰,但证据存在瑕疵及不足,而本律师借助于网络搜索及法律规定的证据调查规定,搜集到案件关键证据,并顺利实现案件反败为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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