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9日,我代理的一个离婚案件开庭,庭审中对方(女方)出示了男方殴打女方的视频,看的我都有点惊悚。不是女方无理取闹,男方是真的实施了比较严重的殴打行为。我比较惊讶我的代理人居然作出这种事情,我们开庭前可是长谈过好几次的,而他可是没和我提过一个字。我代理的男方是西安一家大型医院的教授。算是高知分子了,居然做出这种打老婆的事?
这个案子,后来调解了,调解中,女方做了一些让步,放弃了价值很高的房产,男方仅补偿女方二十万元。按道理说,这个案子的结果,当事人应该是很满意的。我当时也觉得是这样,就建议我的当事接受这个方案。因为如果判决的话,肯定是比较多的。对方愿意吃亏,我们干嘛不同意。他当时也就接受了,当时还很高兴,要请我吃饭。
有意思的是,后来他居然反悔了,找了一堆理由,我实在想不明白他怎么想的。难道还不满足?
这个事情去了四五年了,我打开卷宗,就还记得那个视频。还记得我代理的这个当事人的模样。他的文化水平和他的道德水平反差明显。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我之前还办过某大学老师离婚的案子,该教授的表现也让我大跌眼镜。所以大家不要以为文化水平高的人,道德水平也高,这个不一定有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