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无罪推定的证据法规则,对于保护被告人的保护,以及刑事辩护,具有怎样的现实意义?
无罪推定原则在其演变和发展过程中不仅对法律方法论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而且对各项刑事诉讼制度的形成和发展起到了指导作用。不仅如此,无罪推定原则在证据法领域也具有特殊的意义。
无罪推定是设定被告人法律地位的规范性规则,而不是有关事实推理的规则。该原则要求要以无罪对待被告人并为其提供系列的程序性保障措施,直
到被告人被证明有罪,并不是要求陪审团或其他事实裁判者忽略证据中所隐含的常识性信息。
因此,无罪推定原则的存在并不妨碍对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明。只不过这种证明必须以无罪推定原则为证明的出发点,而且这种证明活动也要受到无罪推定原则的规范。
因此,无罪推定原则的证据法意义在于,除非控诉被告人犯罪的机关或人员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被告人被控的犯罪事实存在,否则不得认定被告人有罪。
具体说来,无罪推定的证据法意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提供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由控诉一方承担,不得采用酷刑和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
(2)控诉一方履行证明责任必须达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或者不存在合理怀疑的程度,若不能证明被告人有罪或者证明达不到法律的要求,则应判定被告人无罪,疑案作有利于被告人的处理,即所谓“疑案从无”;
(3)被告人有辩护的权利,却没有证明自己无罪的义务,不能因为被告人不能或没有证明自己无罪而认定被告人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