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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部分履行是否可以撤销

发布者:和燕律师|时间:2023年04月17日|分类:合同纠纷 |267人看过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和合同打交道,那么当我们签了一份合同,已经开始履行后反悔了,我们能不能撤销合同那?

  可以,只要存在法定撤销事由,那么当事人一方就可以行使撤销权。根据法律规定,因重大误解而订立、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和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可以行使撤销权。所谓重大误解,是指误解者作出意思表示时,对涉及合同法律效果的重要事项存在着认识上的显著缺陷,其后果是使误解者的利益受到较大的损失,或者达不到误解者订立合同的目的。误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所谓显失公平的合同,就是一方当事人在紧迫或者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订立的使当事人之间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严重不对等的合同。标的物的价值和价款过于悬殊、承担责任、风险承担显然不合理的合同,都可称之为显失公平的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3、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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