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权律师

  • 执业资质:1411520**********

  • 执业机构:河南文赢律师事务所

  • 执业地址:信阳市浉河区万家灯火23号楼10层(火车站对面)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工程建筑房产纠纷刑事辩护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跟行政拘留是一样的吗

发布者:张国权律师|时间:2019年08月14日|分类:刑事辩护 |468人看过


一般人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后,因为都是限制人身自由,所以以为跟行政拘留一致。不过,行政拘留属于一种行政处罚,并且按规定,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处罚针对不同的行政违法行为,所以这两者是不一致的。

  确定行政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与行政拘留是否一致,可以先确定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区别,具体如下:

  1、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作出的最终处分,所以行政拘留就是最终的处罚,比如打人被拘留。

  行政强制措施是针对行政相对人实施行政违法行为,采取的一种临时限制,比如聚众斗殴,为制止继续打架斗殴,便会将各自限制起来。

  并且按规定,行政机关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要符合以下程序:

  (1)当场或事后立即通知涉事的当事人家属;

  (2)紧急情况下当场实施的返回后立即报批(不是24小时);

  (3)不得超期。

  2、行政处罚是一种行政制裁,并且是针对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而言,所以行政拘留就是针对涉事的当事人的违法行为。

  反之,行政强制措施不是一种行政制裁,它可以针对涉事的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也可以是合法行为。

  3、行政处罚属于最终行政行为,比如打架斗殴案件,将涉事的加害人做拘留处罚就是最终的处理。

  反之,行政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后,如果涉案的人打架斗殴,限制双方的当事人后,也意味着没有结束。比如扣押对方的财物,不是最终目的,只是临时措施,处理后可能解除扣押的。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