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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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子女

发布者:张国权律师|时间:2019年07月29日|分类:婚姻家庭 |4001人看过


同居子女是指在受胎期间或出生时,其生父生母没有法定婚姻关系的子女。现实中很多意外怀孕的情况出现,导致同居生子的现象非常普遍。同时也出现许多关于同居子女的争议,其中以同居子女的抚养权最为常见,虽然在出生形式上是合法婚姻和非法婚姻的不同产物,但其法律地位却是相同的,承担相同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子女虽然非婚生子女,但是享有和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同居子女的父母虽然没有建立起婚姻关系,但必须对同居生的子女承担抚养义务和教育义务,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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