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权律师

  • 执业资质:1411520**********

  • 执业机构:河南文赢律师事务所

  • 执业地址:信阳市浉河区万家灯火23号楼10层(火车站对面)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工程建筑房产纠纷刑事辩护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如何签挂靠协议让资质挂靠合法

发布者:张国权律师|时间:2019年07月12日|分类:合同纠纷 |284人看过

  

 一般情况下合法,但是如果挂靠人不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就是违法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施工合同应认定为无效。此法律解释在法律层面上对挂靠合同做出了无效的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以下方式的工程施工类型被认定为挂靠:

  1、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企业以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2、资质等级低的建筑施工企业以资质等级高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3、不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4、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通过名义上的联营、合作、内部承包等其他方式变相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符合以上4条规定的方式承揽工程的,在司法实践中均会被认定为挂靠,其所签署的施工合同是无效的。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