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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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时效一般为多长时间

发布者:张国权律师|时间:2018年12月17日|分类:行政复议 |605人看过


一、行政处罚时效的具体含义

  行行政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经过法定的期限而产生某种行政法律后果的程序法律制度,包括法律事实、期限和法律后果三个基本的要素。

  二、行政处罚时效一般为多长时间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就是说,行政处罚时效一般为2年,超过2年就不再处罚,但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果其他法律对行政处罚时效做出多于2年或少于2年的规定,则按其他法律的规定执行,不再执行2年的时效规定。

  三、行政处罚时效的意义

  (1)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和执行时效的功能基本相同,应当同时规定。国外立法也有这样的先例。

  (2)针对当前行政处罚实践中的主要问题,可只就追究时效做出统一规定,至于执行时效,根据我国行政处罚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目前可以暂不考虑,如某些执法领域确有必要规定的,可以放到单行法律、法规中解决。

  (3)弥补了大多数单行法律、法规缺乏追诉时效的弊端,有利于督促行政处罚主体集中精力查处案件,克服行政效率低下的官僚主义作风,有效地提高国家行政管理的效能。

  (4)便于行政处罚主体及时可查明案情,防止因事过境迁而增加案件调查取证的难度,减少行政处罚发生失误的可能性。

  (5)这与放纵违法的本质是绝然不同的。与犯罪行为相比,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较轻,如果经过较长的期间内未被发现,而此后行为人又没有实施新的违法行为,表明他已经不再对社会具有危害性,行政处罚的目的业已实现,没有必要再通过适用行政处罚达到对违法的纠正。信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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