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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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所有权的效力如何判断

发布者:张国权律师|时间:2018年12月13日|分类:刑事辩护 |1047人看过


 一、船舶所有权的效力如何判断

  1、船舶作为动产物权,扣船时需要对船舶所有权进行确认,特别是确认所有权效力能否对抗第三人。否则,一旦第三人对船舶所有权提出异议,扣船申请人将陷入被动。

  2、船舶所有权确认,要先确定适用的法律。尽管船舶到处航行,但与船旗国有密切联系。我国《海商法》第270条明确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失,适用船旗国法律。因此,船舶所有权效力的确定,适用船旗国法律进行判断。

  二、船舶所有权有哪些内容

  1、船舶所有权特点

  (1)以船舶为客体。船舶所有权的客体仅限于船舶,但此种船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船舶。《海商法》第3条规定:"本法所称船舶,是指海船和其他海上移动式装置,但是用于军事的、政府公务的船舶和20总吨以下的小型船艇除外。前款所称船舶,包括船舶属具。"可见,船舶所有权的范围包括船舶本身及其属具。

  (2)以登记为公示方法。船舶的性质属于动产,但此种动产具有其特殊性。因此,《海商法》第9条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船舶所有权的转让,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3)船舶所有权人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一方面船舶所有权人负有特殊的法定义务,另一方面船舶所有权人享有一些法定的特权,如责任限制等。

  2、船舶所有权权利主体

  就船舶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即船舶所有人而言,主要有以下四种:

  (1)国家,目前我国的许多船舶都属国家所有。但是,国家并不直接对其拥有的船舶进行管理,而是由国有企业法人直接经营,如属于各大远洋公司经营的船舶均属这种情况。

  (2)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集体企业法人可以用自己的资金建造或购买船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登记,从而成为该船舶的所有人。

  (3)中外合资企业法人,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中外合资(合作)的船舶公司经我国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可以在我国的船舶登记机关进行船舶所有权登记,取得船舶所有权证书,悬挂中国国旗航行。

  (4)个人、合伙、联营等,他们可以依法取得船舶所有权,成为船舶所有人。

  3、船舶所有权客体

  船舶是船舶所有权的惟一客体。

  船舶由船体、船上设备和船舶属具三个部分构成。

  综上所述,船舶所有权的判断,要先确定适用的法律,尽管船舶到处航行,但与船旗国有密切联系。信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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