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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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竞争怎么赔偿

发布者:张国权律师|时间:2018年11月23日|分类:人身损害 |403人看过


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赔偿的标准主要有两种:

  ①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

  ②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 所获得的利润。这两种赔偿标准是对财产损害而言的,双方当事人可协商确定。被侵害的损失难以计算时,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 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侵权所获得的利润指扣除成本和税金后 的所有利润。因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合法权益时,被侵权的经营者 可以同侵权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解决的,也可以 直接向法院起诉。

  世界上许多国家划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赔偿的范围也包 括财产损害和人身非财产损害。财产损害也一般以受害人实际财 产损失或因侵权获得的利益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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