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吉林省组织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坚持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治本之策、关键之举,着力破解农村黑恶势力犯罪“打透”难、农村基层政治生态“修复”难、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去根”难三大难题,为铲除农村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一、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努力破解农村黑恶势力犯罪“打不透”难题。一是组织力量在全省范围内逐村逐屯开展大摸排,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开展问卷调查,出台最高奖励15万元举报办法,广泛搜集涉黑涉恶线索。二是在覆盖全省所有基层党组织、153.5万党员注册使用的“新时代e支部”APP上开辟专栏,宣传发动广大党员群众积极参与。在全省9342个村、1400多个社区开展宣传活动,教育引导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三是主动会同公安机关对全省10万余名现任村干部进行调查摸底,将排查出有前科劣迹的村干部列为重点,派出专员深入村屯了解其现实表现,力求把涉黑涉恶问题查清查透。
二、坚持边扫边治,大力破解农村基层政治生态“修复”难题。一是在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上狠下功夫,在全省组织系统开展大调研活动,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在全省倒排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逐村落实包保帮扶部门、派驻第一书记,及时调整不合格不称职村党支部书记。二是将开展专项斗争纳入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纳入领导班子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纳入巡视巡察重要内容,推动各级党委切实发挥基层组织建设的“龙头”作用。三是制定《新时代吉林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标准体系》,通过开展支部联建活动,建立中心村党委,增强对软弱涣散村的带动能力。目前,多数问题村已经整顿达标。
三、层层压实责任,着力破解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去根”难题。全面推行换届人选“乡镇初审、县级联审、市级抽审”三级审查和备案制度,明确要求有前科人员一律不得推选为候选人,坚决把涉黑涉恶人员挡在门外。制定出台《关于对不担当不作为干部进行组织处理的办法》和《关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铲除农村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意见》,明确凡辖区内出现黑恶势力的,按照其滋生发展时段,严肃追究县乡党委、公安机关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凡出现涉黑涉恶人员进入村“两委”班子的,乡镇党委书记先免职后查处;对不敢抓、不敢管的干部,一律给予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