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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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证据是医疗纠纷维权的关键

发布者:张国权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医疗纠纷 |2627人看过

在遭遇医疗纠纷后,如何有效维权是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及时进行尸检。应要求医院以外的第三方进行尸检,该第三方应当是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及病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同时可以要求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家属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

2、复印和封存病历。治疗和抢救的病历能全面客观的还原当时的医疗过程,患者有权对客观病历进行复印,主观病历可以要求封存,客观病历可以反映患者当时的病情、医生使用的药物及剂量;

3、对于疑似输液引起不良后果的,应当及时对输液液体进行封存和检验,以确定该药品的品质,排除假药、劣药。重点要排除药物过敏、药物使用是否超过药典规定的剂量、有无使用假药劣药等。

在遭遇医疗纠纷后,保存好证据至关重要,以上所述的三点均为保存证据的手段。在保存好证据后,可以与医院协商,或通过卫生行政部门处理,还可以向医院所在地法院直接起诉主张自己的权利。

有些患者或其家属由于缺乏经验,在医疗纠纷发生后不注意保存证据,导致无法主张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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