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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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工受伤两家公司互相甩锅?记住这条法律,两家都能告!

发布者:张国权律师|时间:2026年06月24日|分类:人身损害 |21人看过

很多外出务工人员属于劳务派遣用工,一旦工作中受伤,常常遭遇尴尬局面:签合同的派遣公司说“人不在我这里干活,找实际用工单位”;上班的企业又说“你不是我们员工,合同不是跟我们签的”,两边互相推脱,医药费无人承担。很多劳动者不清楚自己可以同时向两家单位主张赔偿,白白承担损失。下面结合法条、真实经典案例,讲清劳务派遣工伤完整维权路径。

一、核心法律条文(大白话解读)

1.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公司属于法定用人单位,有义务缴纳工伤保险,负责申报工伤。

2.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

用工单位给派遣员工造成损害的,派遣公司与实际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简单说:员工可以找任意一家,也可以同时告两家要钱。

3.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条

派遣公司是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主体。就算两家公司私下签协议约定“工伤全部由用工单位承担”,这份内部协议只约束两家公司,不能对抗受伤员工。

关键提醒:如果派遣公司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赔偿待遇直接由派遣公司承担,用工单位有过错的一并连带。

二、经典真实案例

当事人张某与某人力资源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被派遣至一家制造企业车间工作。张某操作机器时手部被设备压伤,构成九级伤残。

事故发生后,派遣公司以“事故发生在厂区,安全管理是工厂责任”为由拒绝垫付费用;工厂则称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拒绝协商赔偿。张某多方咨询后委托律师处理。

律师收集劳动合同、车间考勤记录、事故现场聊天记录、医疗单据等全套证据,同时将派遣公司、实际用工单位列为共同被申请人提起劳动仲裁。

仲裁审理认为:派遣公司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用工单位车间安全防护不到位均存在过错。裁决两家单位连带承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合计16万余元。两家公司内部责任划分,由他们事后自行协商,不能让受伤员工承受推诿后果。

三、劳务派遣工伤维权关键实操要点

1. 第一时间固定三类证据

劳动合同(看清签约主体是派遣公司)、工作考勤、工作群通知(证明在哪家单位实际干活);事故现场照片、工友沟通记录、就医全部单据。

2. 申请工伤不要只找一家单位

工伤认定可以同时列明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避免任何一方拖延提交材料。工伤申请有一年期限,从受伤当天起计算,切勿拖延。

3. 拒绝不公平私下协议

不要轻易签署“只找其中一家索赔、放弃另一家责任”的书面材料,容易丧失后续追责权利。

结语

劳务派遣不等于“没人管”,法律明确规定两家单位可以连带追责。不少企业利用劳动者不懂法律互相推诿,导致伤者延误治疗、拿不到赔偿。遭遇劳务派遣工伤,不要独自和两家单位拉扯协商,专业法律人士可以一次性将两方责任主体全部追责,完整计算各项工伤待遇,最大程度快速拿到足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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