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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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与欠条的艺术

发布者:张国权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3日|分类:债权债务 |10560人看过

人与人之间在社会生活中往往会发生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可是很少人会意识到自己的的某些行为会形成法律关系,然而就是因为自己的不留心导致自己在以后的维权路上坎坎坷坷,甚至影响到自己的家庭生活,得不偿失。

我们会因为某些事情急需用钱,也可能被人借钱,作为债权人,此时的我们该如何做呢?在平常的法律实务中,我们也经常会接到当事人的借款纠纷,当事人满脸的懊恼,也满心的伤感,恨不当初。此时此景,作为委托人,我当然会为委托人维护权利,但也不禁为之惋惜。作为委托人我有责任也当然有义务告知当事人,避免在以后的日常生活中产生不必要的麻烦,主要有以下几点建议仅供参考:

1、在民间借款行为中要以书面形式为主,如果实在不方便,可以采用录音,见证人作见证等形式,切切实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2、如果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尽量以欠条形式表现为好,主要显示以下内容:时间、地点、人物、标的物等越详细越好。

3、借条与欠条在司法实践中被法院认定是不同的:借条反映的是当事人之间借款合同关系,借条本身是借款合同的凭证,每一个借条背后都是一个借款合同;而欠条则是当事人之间的一个结算结果,反映的是当事人之间单纯的债权债务关系。简而言之,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由于借条本身易于识别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但是,欠条并没有详细的反映,所以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否认,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否则法院很可能不予支持其诉求

综上,借条与欠条在日常生活中运用频繁,我们要妥善处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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