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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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酒与交通事故

发布者:张国权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5日|分类:交通事故 |1599人看过

案件描述

代理的一个交通事故的案子,着实让人很闹心,因为交通事故现场十分惨烈,车毁人亡,唯独留下一个无法直视的结果和支离破碎的家庭。

事情是这样发生的:

张某某于2013年3月2日应被告孙某之邀驱车前往其家拜年,被告孙涛一并叫来被告苏某、周某、王某某、陈某某、余某某共同陪客。席间,被告孙某拿来一瓶洋河海之蓝向所有客人劝酒,张某以开车为由拒绝。孙某仍力劝客人喝酒,其他人客人此时也随孙涛一起,纷纷劝张某某喝酒。在力劝之下,张某某碍于情面,无法推却,被众人灌醉。吃完饭,张某某驾车送苏某回家,返回途中,发生此悲剧。

后交警对该事故进行认定,原告承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给原告造成巨大的精神痛苦与物质损失。虽然对原告来讲,其自身的过错是造成此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但是相关劝酒人员的责任也无法避免。对此,我国法律也明确规定,劝酒人员的责任承担,在后来的法庭审判过程中,法官也比较倾向于受害人,最后经过我们的不断努力,最后以调解告终,原告也得到一定的赔偿,当然,这惨痛的教训值得我们惊醒,令人唏嘘不已,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是亘古不变的真理,我们不要仅仅只是停留在口头语言上,更是要深入实际的切实行动,为了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更为了尊重他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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