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周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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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与借条之间的区别

发布者:徐周生律师|时间:2017年07月18日|分类:法律顾问 |291人看过

欠条和借单的差异是什么呢?乍一看,好像二者代表的意思都是相同的,借单和欠条都归于债权凭证,它们的法律效能也没有凹凸之分,但他们在法律上所代表的含义实则是有差异的,书写标准也有所不同。

借单和欠条的差异在于:

欠条和借单的性质是不相同的,它们构成的因素不同,告贷主要是因借贷而发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生意、租借、利息等因素发生。

欠条假如没有约好还款期限,则诉讼时效从欠款构成之日起算,约好还款期的从还款期满时起算。也就是说,约好了还款期的借单和欠条,时效是相同的,没有约好还款期的借单和欠条,则是有差异的。 关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单,出借人能够随时向告贷人恳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力人建议权力之时开始核算,借单的效能最长可达20年。 而没有实行期限的欠条是对两边以往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权力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建议权力,也就是说,没有实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核算诉讼时效。

告贷假如没有约好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能够在任何时刻索要,时效从债务人拒绝还款时起算,最长时效不得超过20年,假如约好了还款期限,则时效从还款期满时起算。

言而总之:

一、借单证实告贷联系,欠条证实欠款联系。告贷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必定是告贷。

二、借单构成的因素是特定的告贷现实。欠条构成的因素许多,能够根据多种现实而发生,如因生意发生的欠款,因劳务发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发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发生的欠款,等等。

三、当借单持有人凭借单向法院申述后,由于通过借单自身较易于识辨和确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告贷现实,借单持有人通常只需向法官简略地陈说告贷的现实通过即可,对方要抗辩或狡赖通常都很艰难。可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申述后,欠条持有人有必要向法官陈说欠条构成的现实,假如对方对此现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有必要进一步举证证实存在欠条构成现实。

借单典范:

借单:

今借到xxx(你的名)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于xx年xx月xx日还清。借期内利息为*%,与本金一起还清。告贷人:xxxxxxx年xx月xx日

说明:他人向您告贷,他给你打借单,不是你给他打借单。这个借单最佳是由他自个写。他自个若是真实不会写,应当找他人写,不能你替他写,因为这借单是在你这存放的,假如是你的笔体,今后他说你有填写或改动,你就说不清楚了。千万不要替他写,牢记!

欠条典范:

欠条:

今欠xxx人民币xxxx元(大写:xxxx),定于xxxx年xx月xx日归还,依照每月3%核算利息。

欠款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小结:

我国法律规则没有注明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是2年,但又有规则对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单诉讼时效期限却是20年,所以千万不要忽略欠条和借单的差异,请大家必定依照标准来挑选欠条和借单,在今后遇到有关胶葛的时分,才干更高效的寻求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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