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祖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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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工伤赔偿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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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些情形下酒友应承担民事责任?

发布者:张祖坚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医疗纠纷 |2281人看过

  问:我和几个朋友在一家酒吧喝酒。当天几个人比较高兴,喝了不少酒,其中还有两个人醉了。喝完酒后,大家各自回家。有一个朋友在回家途中摔伤,医疗费花了三千块。现在他的妻子要求我们几个分但这些费用,她认为我们没有尽到照顾他丈夫的责任。请问:像这种情况,我们有什么责任?

  答:我国法律没有禁止公民尤其是成年公民饮酒,只是限制或禁止公民饮酒后进行某些特定行为。同样,法律也不禁止多人共饮。至于劝酒是否构成侵权,要看劝酒的具体情节。如果是非强制、礼节性劝饮,被敬酒者有自主选择的权利,就既不为法律所禁止,也为传统和风俗民情所接受。一般不宜将这种行为界定为侵权行为。

  但是有以下4种情形,酒友应该担责:一是强迫性劝酒,如故意灌酒、用话要挟、刺激对方喝酒,或者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二是明知对方不能喝酒,如明知对方的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三是未将醉酒者安全送达,如果饮酒者已经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己的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四是酒后驾车未劝阻。(地平线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 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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