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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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风险防范篇之治理结构风险

发布者:胡荣律师|时间:2019年01月07日|分类:公司法 |2900人看过

01

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工商登记的文本,股东之间未签订股东协议。

风险:固定的公司章程版本无法体现股东成立公司的真实意思,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难以产生法律认定的效果。

措施: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公司章程,补签股东协议。

02

股东会、董事会

股东会、董事会职权不明确,议事规则不清晰,无会议决议记录或决议随意。

风险:重大事项决策、执行缺乏法律约束力,发生纠纷法律救济无保障。

措施:明确“两会”职责和议事规则,建立会议制度。

03

股东出资

股东出资不到位,股东之间互相有经济往来,名为出资实为借贷或名为借贷实为出资。

风险:股东之间容易产生纠纷,公司法定资本金不足。

措施落实出资义务,理顺股东与公司的关系。

04

股权设置

股权设置不合理,重大事项难以决策,公司僵局。

风险:公司重大事项难以决策,容易造成公司僵局。

措施:设置合法合理的股东结构。

05

股东挪用、抽逃出资

股东出资完成,公司成立后,股东利用控制公司财务便利,将出资挪用或抽逃。

风险: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承担抽逃资金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措施:规范公司财务制度,落实监督机关的职责。

06

大股东财产混同

大股东个人财务与公司财务混同、私事与公事不分,小股东权益受损。

风险:公司人格否认,股东承担无限责任。

措施:明确公司独立的法人地位,与股东的自然人分开。

07

股东会、董事会程序违法违章

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程序违章违法,决议违法、侵害其他股东利益。

风险:程序违法可撤销,内容违法无效,引发诉讼风险。

措施:规范会议程序,决议内容合法化。

08

管理层滥用职权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经营管理层不尽职责或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

风险:股东与经营管理层产生不信任,影响公司整体业绩,产生民事或刑事诉讼。

措施:建立经营管理层绩效考核机制,完善公司监控体系。

09

机构臃肿、职责不清

公司机关设置不到位或臃肿,职责不清晰,工作流程不明确。

风险:公司整体运营效率不高,影响公司业绩和目标的达成。

措施:设置合法合理的公司机关,建立科学的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

10

监督机构履职缺位

监督机构无法正常履行职责。

风险:经营管理者权力膨胀,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

措施:落实监事(会)职责,增强审计功能。

来源:秦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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