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裘栋律师
执业资质:1330120**********
执业机构: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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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裘栋律师|时间:2018年01月29日|分类:债权债务 |549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系民间借贷纠纷,我方认为原告向被告提供借款50万元属于客观事实,原告亦已通过原告妻子银行账户向被告指定银行账户转账50万元,对于该借款事实及款项已经提供的事实在被告向原告出具的借条及还款计划书中均予以认可,且对于该借款期间的利息也进行了约定,均系被告真实的意思表示,原告已履行了支付借款的义务,因此原告要求被告偿还借款的请求应当予以支持,最终法院支持了我方的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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