裘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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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浦江某化纤设备厂与浦江某精神专科医院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者:裘栋律师|时间:2018年01月29日|分类:合同纠纷 |408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系租赁合同纠纷,我方作为出租方在双方租赁合同中对于租金的计算存在固定及浮动两部分,其中浮动部分需结合承租方合同期限内的营业收入进行计算,但在沟通过程中承租方一直对于其营业收入拒绝提供,因此起诉后我方前往税务等多个部门调取了被告收入的相应信息,并且向法院要求对承租方的营业收入进行审计鉴定,最终法院同意了我方申请鉴定的请求,并在鉴定完成后按照鉴定金额支持了我方租金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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