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田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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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公司不能分期出资

发布者:涂田军律师|时间:2019年04月16日|分类:个人独资公司法 |802人看过


只是《公司法》第五十九条已经明文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因此,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时,不能分期缴纳出资的,必须一次性缴纳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

  除此之外,按规定,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还应该满足以下条件:

  1、一个自然人只能设立一个一人公司,且该一人公司不能再对外投资设立新的一人公司;

  2、一人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投资或者法人投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3、一人公司应当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在发生债务纠纷时,要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所以您要是准备设立一人公司的,或对一人公司有疑问的,建议最好向专业公司法律师进行详细咨询,根据律师的专业法律意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妥善处理相关事宜,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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