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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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谈协议离婚应注意的问题?

发布者:徐涛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合同纠纷 |1004人看过

离婚的方式不外乎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在此本人专门就协议离婚应注意的问题谈一谈本人的观点,权且作为那些协议离婚的夫妻的一点提示吧。

一、协议离婚必须是在双方完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

在本人接触的案件中,有很多是男女一方或者双方并没有完全作好协议离婚的心理准备的情况下达成的,随意性很强,因此协议后又反悔得非常普遍,结果双方又因此而不得不上法院重新进行离婚讼诉。协议离婚不但没有节省时间和精力,相反还更加的浪费了时间和精力。更重要的因为一方反悔,就更加深了彼此之间的隔阂。因此本人建议,夫妻双方虽然感情破裂了,虽然想要离婚了,但也不必非要今天就离不可(大多数的夫妻在离婚问题上是急不可待,很少有不着急的),更何况即使你今天签订了离婚协议书,真的办理离婚手续还是需要时间的呢!因此夫妻双方都一定要在具备了一定的协议离婚的心理后再签订离婚协议为好。

二、财产分割一定要明确、准确、全面,不可以模棱两可,也不可以顾此失彼。

三、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不仅要对抚养费的给付约定明确,还要特别对探视问题约定的详细明确

四、如果有一方较为勉强,就尽可能的不通过协议的方式离婚,而选择诉讼的方式。

五、双方的签字要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一致,不要用双方习惯了的称呼签字,同时别忘了写好时间,

六、约定好生效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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