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英娟律师

  • 执业资质:1610120**********

  • 执业机构:陕西云德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法房产纠纷婚姻家庭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网络购物必知法律常识

发布者:贺英娟律师|时间:2016年10月19日|分类:法律顾问 |513人看过

  “手指轻松一点,足不出户,你想买的东西就有快递员给您送上门”,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网络购物如今已走进千家万户。网购以其方便快捷、省心省力、性价比高等优势成为不少人购物方式的首选。网络购物一方面为大家提供了良好的购物平台,另一方面,其存在的问题也日益凸显,引起很多消费者“吐槽”,今天,秦联律师就针对网络购物中几种常见的问题谈谈如何在网购中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网购商品遭遇质量问题怎么办?

  网购这词对大家来说虽然不陌生,但是也有很多人称“网购就像在赌博,运气好,物有所值;运气不好,商品价高质次”。

  1.网购商品质量不达标,可选择退货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2.因网购商品质量问题导致权益受损,找谁索赔?

  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二、给卖家“差评”遭遇“差评报复”怎么办?

  近年来随着买家给出“差评”引发人身伤害、个人信息泄露、信息“轰炸”、收到挽联灵位等奇葩事件,“差评报复”让消费者感叹“差评权”得不到保障。那么给卖家“差评”后如何应对卖家骚扰呢?

  1.妥善保存证据。

  将卖家骚扰电话的通话记录、短信息记录、聊天记录等发送的骚扰短信、发送的奇葩物品妥善保存留证。

  2.应及时向第三方交易平台反映,申请介入调解。

  根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消费纠纷和解和消费维权自律制度。消费者在平台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发生消费纠纷或者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消费者要求平台调解的,平台应当调解;消费者通过其他渠道维权的,平台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者的真实的网站登记信息,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如果遭遇严重的“差评报复”,可以选择报警。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多次发送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如果“报复行为”构成犯罪的,可以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三、网购可以要求商家提供发票吗?

  网购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发票是最好的凭证,但是网购普遍存在开发票难的问题,尤其是一些小店明确说明以接受不开发票为购物前提,部分经营家电和数码产品的网店甚至写明“含税价格”或者“如需发票另行议价”等提示。不开发票不仅使卖家有了偷逃税款的机会,也给消费者的售后服务增添了不少麻烦。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温馨提示

  网购需要注意的几件事

  1.网购用户最好安装专业安全软件以识别钓鱼网站;

  2.开通专业版网上银行,安装网银数字证书、设置网银登录预留信息及密码保护;

  3.在支付过程中,切记 “天上不会掉馅饼”,低价诱惑不可信;

  4.保护好个人信息,在网购过程中,将常去的网店添加到浏览器收藏夹或牢记,避免从论坛、贴吧、博客、微博、QQ消息中点击有关链接访问网店。

  转文 北京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