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基本案情
2016年3月,张某受赵某欺诈,误以为加盟其“买商品 送保险”的某品牌,即可轻松获取利润,并可以获得价值XXX元的各类商品若干,以供张某开拓业务。张某信以为真,向赵某缴纳75000元的加盟款项。收到货物和价格清单后,张某傻了眼,所谓价值XXX元,不过是在原价X元的基础上翻6--10倍。继续履行合同,将给张某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
法律分析
我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有权要求撤销。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合同撤销后,当事人有权要求返还,并赔偿。
风险提示
1.本案赵某虽然有普通意义上的欺诈行为,但主张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将由张某承担不利责任。实践中,通常以重大误解撤销。
2.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1年。建议类似遭遇的当事人及时通过诉讼维护自身权益,防止因时效问题而败诉。
3.在加盟代理过程中,应当擦亮眼睛,对于自身无法判断的,及时电话联系西安贺英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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