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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与刑事犯罪

发布者:周鑫煜律师|时间:2017年11月16日|分类:刑事辩护 |676人看过

民间借贷与刑事犯罪

1、刑事立案与驳回起诉


债务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已被立案侦查,则债权人的起诉可予驳回。


2、集资诈骗与驳回起诉


集资诈骗罪中所涉款项并非真实的借贷关系,不属于民事纠纷。


3、刑事犯罪与合同效力


民间借贷涉嫌或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并不当然影响借贷合同及其担保合同的效力。


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为筹措企业经营、购买设备等资金,在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情况下,许以给付高额利息,向不特定多数人非法或变相吸收存款,数额巨大,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5、集资诈骗罪之一


虚构集资用途、以高额利润作为诱饵来骗取被害人集资款构成集资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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