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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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楚雄专职律师执业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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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写的借条对方不认账怎么办

作者:张帆律师时间:2022年10月1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30次举报

一、补写的借条对方不认账怎么办

1、补写的借条对方不认账的,当事人可以依法收集相关的证据来证明存在借贷法律关系,并可要求对方及时还款。当事人可以提供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类型的证据来举证证明本人的主张。

2、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二、给别人借钱打借条还是欠条

1、给别人借钱打借条。借条与欠条的性质不一样,借条表示借贷关系,一般以货币为标的物;欠条则表示欠款关系,并不一定以货币为标的物,双方之间只要有借贷关系,就可以打借条,但双方之间如果存在买卖、租赁等关系的,则打欠条。

2、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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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取得国家A级律师执业资格,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6年8月被楚雄州司法局、楚雄州律师协会评选为优秀律师,2...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云南-楚雄
  • 执业单位:云南滇中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32320********13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人身损害、房产纠纷、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