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即便去申请仲裁要求支付二倍工资,但必须提供事实劳动关系证明,仲裁委员会依据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支持劳动者二倍工资请求。
那么,能够证明事实劳动关系证据有哪些呢?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关于确定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有所规定:
第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证明劳动关系的也有其他辅助证据:
(1)单位开的证明。单位开具证明时保留的证据。如出入证、停车证、食堂饭票。
(2)针对单位负责人或法人代表的录音录像。
(3)白条。白条就是通常所说的工资欠条。
(4)工作过的相关依据。生产中,产生的送货单、报表、往来邮件等。
(5)向单位报销费用的单据
(6)网购物品邮寄到公司的快递底单
(7)信用卡账单邮寄地址为单位
(8)录音证据等
以上这些都可以作为证据链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