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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房主,也没有房本,他为什么不肯搬离

发布者:李岩律师|时间:2018年12月10日|分类:债权债务 |325人看过


不是房主,也没有房本,他为什么迟迟不肯搬离?

一起房屋腾退案件的执行现场,法官不断敲门始终得不到回应,撬开侧门后,屋里的被执行人却十分委屈:不是自己不愿搬离,而是申请执行人有错在先。




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之间有何纠纷?这所房屋到底属于谁?一切都要从 2006 年的一个协议说起。




一纸协议


2006 年,上海的张某和北京的画家刘某签订了一个资助创作协议。


按照协议规定,在 2007 年到 2017 年的十年间,张某为画家刘某投资 1000 万元作为创作基金——其中,500 万元用来购买一套房子用作刘某的画室,50 万元作为房子的装修费用,剩下的 450 万元以每年 45 万元的方式支付给刘某。




作为回报,画家刘某每年要为张某提供新创作的两张大画、五张小画。在签订合同之前,画家刘某提供了六张样品画,来让资助人张某相信自己。




双方约定,十年期满后,只要刘某没有违约,张某就将房子过户给刘某。


可到了 2009 年,张某突然提出要提前终止协议,对此,两人各有一套说辞。



 画家刘某:



这房子 2006 年底是 400 多万买的,到了 2008 年底这个房子变成 800 万元、900 万元,他就是想收回房子……





 投资人张某:



明明是刘某违约在先。这两年来,他一幅画都没有交出,还背着我把新创作的画卖给别人。




两人不断纠缠,问题始终没有解决。2013 年,房子已经涨到 1600 万元,张某提出,只要刘某愿意搬走,他可以支付给刘某 500 万元,可遭到了刘某的拒绝。



谁先违约


让张某更为吃惊的是,2014 年,刘某以张某已有 4 年未给赞助费为由,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将张某提供的画室判他所有,并支付将近 200 万元的赞助费及违约金。


张某随即提起反诉。对于刘某曾按照协议交付六张画的说法,张某反驳道:



 投资人张某:



他的六张画上面都有年限的,1988 年的,1989 年的,1993 年的……没有一幅画是 2007 年签约后创作的。




2014 年 9 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刘某违反了双方签订的资助协议,要求刘某返还创作资金 90 万元及利息,并且将房子退还给张某。


相应的,张某要将六幅画返还给刘某。




对于这个判决结果,刘某表示不服,他上诉到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2015 年 2 月 12 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刘某的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刘某却始终没有履行法院的判决结果。



强制执行


2015 年 3 月,张某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执行这起案件的法官于洋感觉到非常棘手。




最初,于洋提出了一个分两步走的执行方案,张某先将六幅画返还给刘某,刘某腾退房子,再执行欠款和利息。


谁知张某在运输过程中,丢失了其中一幅画。刘某当即表示,在拿到那副画之前,自己不会搬走。




对于这个已经无法满足的条件,法官于洋参考了刘某曾经拍卖过的一幅同时期作品,提出让张某赔偿 100 万元。


然而,刘某坚决反对,认为金钱无法弥补自己在艺术创作中的付出。




2018 年春节前,于洋上门劝说,刘某终于同意搬走,但希望能留给自己 45 天时间。让于洋没想到的是,刘某不仅没有按照约定搬走,还就法院的执行提起了申诉。


2018 年 5 月 11 日,于洋再次带着法警来到画室,找来搬家公司的 12 辆车、 20 多位搬家师傅,才将屋子里的东西全部搬清。






房屋腾退工作结束了,但对于执行法官于洋来说,这起案件的执行才仅仅完成了第一步。


怎样将刘某心中这股怨气化解掉,将剩下的近 200 万赔偿款顺利执行完毕,依然是他在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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