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岩律师

  • 执业资质:1210120**********

  • 执业机构:辽宁法德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侵权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子女被父母遗弃,赡养义务依然存在吗

发布者:李岩律师|时间:2018年01月15日|分类:婚姻家庭 |642人看过

   抚养义务和赡养义务都是法定的。宪法从国家根本大法的层面进行了纲领性规定,婚姻法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则细化了这一规定。她指出,在大的法律框架下,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和成年子女赡养父母是一种权利义务对等的状态。她还结合自己的审判经验告诉记者,具体到个案,在司法实践中,不能以放弃继承权或其他理由而不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既然子女不能以父母未尽抚养义务为由,对父母享有的受赡养权进行抗辩,那么,就父母对子女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形,子女有没有办法加以救济?


      “关于子女受抚养权的救济,我国现行法律有明确的规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范畴,当事人可以首先选择自力救济,要求对方给付抚养费。对未成年人而言,直接抚养未成年人的父母一方可以要求不直接抚养子女的另一方给付。如果对方不付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后依然不履行给付义务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是,如果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直接抚养未成年人的父母一方)怠于行使权利的,日后并不影响该子女成年后其应当对父母承担的赡养义务。


     ,在父母未尽抚养义务或者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向亲友或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寻求帮助是较为适宜的,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法律是最后的救济途径,也是最有力和最有效的救济措施。


法律应回应社会关切


      倘若父母对子女存在恶意遗弃,甚至对子女曾有犯罪行为,子女是否依然应该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呢?可否剥夺其受赡养权?


      杨立新指出,目前我国的法律没有相关规定。他表示,即使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过犯罪行为,也不赞成免除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但可以减轻。


      赡养纠纷案件只占民事法律纠纷案件的极小部分,而关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曾有过犯罪行为仍要求成年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的案件目前尚未遇到,现行法律也没有规定这种情形应该减轻或免除子女的赡养,这类案件数量极少,理论界和实务界对此的研究也比较少,是否有必要在某些情况下减轻或免除子女的赡养义务还需要立法部门进一步研究。


      我国目前的立法并未涉及父母受赡养权的剥夺。“对于遗弃、虐待、性侵未成年子女的父母而言,无论是从情感上还是从公平正义的角度而言,其确实都不应该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我国立法对此尚无规定,这是法律的一个漏洞。对此,法律应回应社会关切,从立法上加以明确。”


      中国传统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反哺式的:父母抚养子女,子女赡养父母。而西方社会的父母子女关系是接力式的,因此,法律不要求子女赡养父母,当老年人的生活不能自己时,由国家承担养老责任。我国目前也在逐步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未来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必将会逐渐减少,最终由社会保障制度完全取代。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