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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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执行难 法院有哪些秘密武器?

发布者:李岩律师|时间:2017年03月14日|分类:拆迁安置 |333人看过

执行工作是案件司法程序的最后一步,也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主要一环。着力破解执行难问题,成为今年两高报告的一大亮点。

   公正不能打白条。在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取得实质进展之后,如何进一步创新方式、加大力度,最大限度破除执行难障碍,确保如期实现“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代表委员进行了分析。

   用信息技术助力“查人找物”

   在重庆一起致人伤残赔偿案中,法院判决羊某、陈某赔偿谭某伤残损失计34.1668万元。羊某、陈某拒不履行。法院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羊某、陈某有商品房一套和安置房一套,遂依法将被执行人从商品房中成功迁出后对其房屋进行了查封,并进行司法处置。房屋清空后,法院及时委托评估拍卖,最终案件得以全部执行。

   查人找物,被司法人员视为执行工作中的第一大障碍。传统模式效率低下,覆盖面小,许多案件无法得到实际执行,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全社会大力支持下,各级法院向执行难全面宣战……”最高法工作报告显示,最高法与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等10多个部门建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存款、房屋、车辆等主要财产形式“一网打尽”,依法查询被执行人财产和相关信息更加方便。

   全国人大代表、神华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管理部主管伊永春认为,在大数据时代,法院执行信息系统与全国金融、车辆、房产等信息网络实现数据对接,经严格的法定程序对被执行人金融资产等采取快速查询、冻结和划扣等措施,有助于迅速准确破解“查人找物”难题。

   最高法执行局公布的数据显示,目前全国3520家法院上线使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覆盖面由过去的30%扩展到现在的100%。

   “未来,智慧城市、数字城市将不断涌现,海量的信息数据和密集的信息收集,将为法院‘查人找物’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集宁一中校长李一飞说。

   联合惩戒为“老赖”布下严密法网

   在海南经商的香港居民张某与郭某口头约定合伙养殖海产品。由于双方清算时发生争议,郭某将张某诉讼至法院,张某被判向郭某支付人民币16万余元,但未履行付款义务。执行法官随后将张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出境,张某最终向法院缴纳全部案款。

   案件执行中,若遇到“老赖”“玩失踪”,对财产“乾坤大挪移”,该怎么破?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工商联副主席郭向东说,过去一年来,不管是在报纸、电视还是商圈广告屏幕上,都可以看到人民法院打击、曝光“老赖”的新闻。“破解执行难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在全社会形成合力,才能有效解决。”

   2016年,人民法院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689万例,限制购买机票628万人次,限制乘坐高铁229万人次。“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信用惩戒正在对“老赖”形成强大压力。最高法数据显示,目前已有10%以上的失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或者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高院院长胡毅峰认为,惩治“老赖”,应对其打出组合拳;而对一些涉及民生和仍处于正常经营状态企业的案件,也要文明执行,科学执行,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多措并举使执行更加规范

   某公司欠申请执行人陈某5亿余元,执行中,法院查明被执行人有价值16亿余元的大楼,但因该房产办理初始登记时,仅办理了整体登记,即仅有一个房产证,法院对该大楼予以整体查封,被执行人就此提出异议。

   执行法院在充分保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保护被执行人的合法产权,杜绝超范围、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最终成功实施了分层查封。

   最高法工作报告提出,首先向法院自身不规范执行“开刀”,建立全国四级法院统一的执行办案网络平台,实现在线全程监控,有效解决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等问题。

   “执行不规范是多因一果的复杂问题,问题并非全在法院。”全国政协委员、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彭静认为,人民法院可建设统一的平台或网络窗口,承接案件当事人的诉求并反馈。此外要加大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科技支撑,健全执行公开制度,推动执行程序透明化。

   最高检工作报告显示,最高检与最高法共同出台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规定,共同推动依法执行和规范监督;联合开展执行案款集中清理,促进解决执行款物管理混乱等问题。

   “我国正在努力构建从内到外、从上到下全方位执行工作监督体系。”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科院民族文学研究所党委书记朝克说,未来应进一步划清执行人员的职权边界,健全执行规范化制度体系,尽快形成统一、可操作性强的办案规程,同时畅通执行异议、复议和申诉渠道,保障当事人权利。

   一些代表委员认为,未来可进一步推动建立公、检、法三机关打击拒执犯罪的协调配合机制,在治理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和乱执行方面,形成统一的、可操作性强的办案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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