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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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出轨只是道德问题?不但违法,也可能犯罪

发布者:李岩律师|时间:2017年01月12日|分类:婚姻家庭 |1415人看过

明星婚变的新闻闹得沸沸扬扬,有人说,婚姻是两个人的事,一方出轨,多少也有另一方的问题,出轨是因为“我在这段婚姻中不快乐,我有权利追求爱情”。你当然有权利追求爱情,但追求的方式请三思,只要你们领了那个神圣的红本本,婚姻关系就受法律保护,婚内出轨,是对伴侣的伤害,都得承担责任,只是,各个国家对这个责任的规定各有不同。

中国:出轨违反婚姻法

在中国,虽然从道义上来说,婚内出轨者是要受到谴责的,但法律对出轨者却并没有什么明确的处罚,甚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出轨也并不能作为少分财产的依据。


另外,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定,不是夫妻一方说对方出轨了法院就会这么认定,还是要用证据说话,而且,证据也讲究合法性!

通过侵犯他人隐私获得的证据都是无效的!比如跟踪偷拍、进入他人房间拍摄、到宾馆现场捉奸或者是偷偷安装窃听录音录像设备也不被允许。


因此,要想拿出合法有效的能够证明对方出轨的证据也是不容易的……


既然出轨不能作为少分财产的依据,那什么可以呢?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那么如果对方出轨了,无过错方能不能请求损害赔偿呢?答案是可以试试。


尽管法律上规定,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的,因这些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是,在实际判决中,还是会有突破这一规定的做法。


2015年,就有媒体报道过北京的一个案例,丈夫有了外遇,妻子要求离婚并赔偿精神损失费,最终北京通州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并且丈夫要赔偿妻子五万元精神损失费。


为啥中国大陆没有通奸罪?


世界上确实还有一些国家和地区还保留着通奸罪,我国台湾地区也是如此,犯了通奸罪的人最多可被处以一年有期徒刑。


其实历史上,几乎所有国家都曾立法将通奸入罪,但是像韩国一样,最终选择废除通奸罪的国家更多。


为啥要废除通奸罪?

除了人们认为这条法律侵犯公民个人权利,还有一个隐晦的原因,就是有钱人可以用金钱来解决这个问题,但没钱的人无法支付抚慰金就只能负刑事责任了。这样的法律毫无疑问是存在问题的。


尽管中国大陆没有通奸罪了,但是《婚姻法》中确实明确规定了夫妻双方有忠诚义务。爱情专一、感情忠诚、互相忠实于对方,是法律上的约束,也是婚姻中的道义,更是人心中不变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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