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免责条款
甲方 :
乙方 :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就共同开拓市场,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1、甲方授权乙方作为其合法代表,在建立分公司,并以甲方公司名义负责接洽地区的节能改造业务。
2、乙方负责办理建立分公司所需要的相关工商、税务等手续.
3、在合作期间,分公司开展经营所涉及的开办费用、人员工资等一切经营费用以及工商税收等相关事务均由乙方承担相关的经济及法律责任,甲方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4、对于乙方以分公司名义所承接的一切节能改造业务,甲方均享有最终的审批决定权5、利益分配。合作期间,一切以分公司名义所承接的业务,如果需要甲方提供资金支持,该项目的收益将按照税后利益的:分成,其中,甲方成,乙方成;如果不需要甲方提供资金支持,该项目的收益将按照税后利益的分成,其中,甲方成,乙方成;如果是属于乙方单方开发的业务,甲方着有兴趣合作,也可在双方协商后,另外确定合作方式和利益分成方式
6、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约定,并以备忘录或附件的形式体现:本协议的备忘录或者附件与本协议拥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协议期限至合作终止。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加盖公章)
代表 :
乙方 :(加盖公章)
代表
协议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