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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作者:黄贺律师时间:2021年08月10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414次举报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 

(二)拒绝按照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消毒处理的; 

(三)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源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 

(四)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020年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的通知。其中明确了对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原体的定罪处罚。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扬州毛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一案经警方通报已被采取刑事措施根据警方通报:毛某宁主观上存在放任疫情传播结果的发生。毛某宁在南京对其居住地已经采取封控的情况下仍然前去扬州,并且隐瞒、拒绝配合交代行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如果是因这一原因造成疫情传播,导致多人感染,其行为可能涉嫌妨碍传染病防治罪,甚至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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