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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依据主张天价违约金被依法驳回,还需承担高额诉讼费

发布者:黄贺律师 时间:2022年08月12日 289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无依据主张天价违约金被依法驳回还需承担高额诉讼费

原告丁某自称因挂靠在甲公司名下承揽乙方开发的某工程因甲公司及乙方迟延支付工程款给其造成600余万元损失故向法院诉讼要求甲方支付剩余工程款赔偿违约金及其他损失合计600余万元乙方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乙方在收到法院传票后找到本律师在查阅案件全部材料后发现以下几点事实

1、原告主张的该笔工程款原告曾与甲公司乙方签订了一份协议书协议书约定了该笔款项因为原告施工进度滞后导致逾期完工该部分作为工期延误的补偿该协议双方真是意思表示原告方亦同意该方案

2、原告主张该协议存在显失公平等可撤销情形不符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且超过了撤销权的行使期限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但综合全案没有任何一方强迫原告方在该协议上签字同时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原告2022年在在诉状中主张但并未在诉讼请求中提出要求撤销故原告方没有行使撤销权故原告方行使撤销权的期限已过无权撤销

3、甲公司及乙方的付款符合付款进度的约定不存在违约情形

此前该地区人民法院就该案已经做出了一审二审民事判决书甲乙双方也将工程款全部及逾期支付利息全部支付完毕法院也作出结案通知书之后剩余工程款甲乙双方已于2020年年底将全部剩余工程款支付完毕不存在延期支付问题故就不产生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

4、本案原告损失赔偿与甲乙支付工程款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5、违约金的约定无效因原告与甲公司签订的违法转分包合同无效故原告要求支付违约金没有法律依据

该案经两次庭审最终法院采纳本律师意见驳回了原告600

余万元的全部诉讼请求并判决原告承担5万余元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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