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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阮某某诈骗案辩护检察院不起诉

作者:罗春利律师时间:2026年02月04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9次举报

      被告人阮某某帮助他人找关系办理孙子落户事宜,收取方某某15万元,阮某某找到王某某帮忙找关系,送给王某某11万,截留4万元,后经调查王某某并未帮其找关系,其孙子按新政策把户口落在了北京,后方某某报案。

      本律师接受委托后,积极促成与被害人之间的退赔,让其出具了谅解书,合理解释了截留4万元的理由,后在公安侦查阶段为阮某某申请到取保候审,阮某某被释放。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后,经多次与检察院沟通后,最后检察院对阮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阮某某无罪,也没有留下犯罪记录,阮某某及家属对办案结果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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