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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未成年人犯罪有没有特殊规定?

作者:罗春利律师时间:2024年08月3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82次举报

女性未成年人犯罪有没有特殊规定?

当前我国对女性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理,要求讯问时由女检察官担任。并且,需要搜查身体的,要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由女工作人员进行。除此之外,对女性未成年人犯罪会按以下处罚:

一、适用刑罚时应正确适用法定情节:

(一)无可选择地按照法律规定从轻、减轻处罚。量刑时要留有一定幅度,不能在法定刑内裁量最高刑,同时存在从宽和从严情节的,会优先考虑适用从宽处罚的情节。

二、酌定情节:

(一)法律上未做明确规定,由人民法院根据立法精神和审判实践,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酌情考虑适用的情节。

(二)具体可以考虑的情节如:犯罪的动机手段、犯罪时的环境条件、造成的损害结果、犯罪少年一贯表现,犯罪后态度、人身危险性、犯罪的起因、促成犯罪的客观因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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