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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金刑的裁量方法有哪些?

作者:罗春利律师时间:2024年06月1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50次举报

罚金是以剥夺犯罪人的金钱为内容的,但就罚金的具体数额并不能一概而论,是根据具体的犯罪情况来确定的,同时缴纳的方式也是多样的。

一般来说,行为人犯罪之后被判处罚金的都会关心罚金具体是多少,法院有没有可能判多了呢?实际上,罚金的数额有不同的裁量模式,主要看具体犯罪的类型对应的法律规定,下面是不同的罚金裁量:

一、无限额罚金制,即没有具体的数额限度,而是由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根据犯罪情节,自由裁量罚金的具体数额,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判处罚金的,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五百元。

二、限额罚金制,即指刑法分则规定了罚金数额的下限和上限。如伪造假币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三、比例罚金制,即以犯罪金额的百分比决定罚金的数额。如犯虚报注册资本罪的,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1%以上5%以下罚金。

四、倍数罚金制,即以犯罪金额的倍数决定罚金的数额。如拒不缴纳税款的,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

五、倍比罚金制,即同时以犯罪金额的比例和倍数决定罚金的数额。如生产、销售假药的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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