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当事人关某某通过熟人介绍想找律师帮其讨要工程欠款,本律师大致了解案情如下:
2014年初其被屈某某雇佣负责某一工程的土方外运劳务工作。当时双方口头约定运一车土费用240元,每车运完后现金结算。自2014年9月开始屈某以没有现金为由拖欠劳务费用,共有38车费用未结算,共计9120元。当事人手里没有直接证据,只有一堆半截小票。本律师要求当事人与屈某电话核实此事,采取电话录音固定证据。在取得证据后再采取诉讼手段,维护权益。
该案最后取得胜诉判决,虽然标的不大,但却是农民的血汗钱。本律师认为无论标的大小,都应认真对待,当事人的事无小事。只有把一个个小案件做好,才能体现律师的职业素养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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