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天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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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工程建筑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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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书遗嘱房产继承纠纷

发布者:邓天国律师|时间:2017年05月04日|分类:继承 |183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自书遗嘱房产继承纠纷

  遗嘱继承房产所有权是被继承人在遗嘱中写明将房产归继承人所有,继承人依遗嘱取得房屋所有权。

  自书遗嘱的效力认定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7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因此自书遗嘱的有效要件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同时自书遗嘱处分的财产,属于立遗嘱人自己的财产。符合以上要求的就是有效的自书遗嘱。

  如因自书遗嘱继承发生纠纷,当事人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确认遗嘱的效力和对遗嘱继承的房产进行确权。

  本案中,原告与4被告为兄弟姐妹关系,其父去世前自书遗嘱将名下房屋给原告,因4被告不配合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原告无奈之下提起诉讼,最终法院判决依遗嘱继承的房屋归原告所有。原告凭生效的判决书到当地房管局顺利办理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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