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小平实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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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劳动纠纷房产纠纷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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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是否要返还?

发布者:闫小平实习律师|时间:2017年04月24日|分类:离婚 |477人看过

彩礼是否要返还?

                                           

彩礼制度在我国历史悠久。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婚前男方送女方彩礼的情况,相当普遍。

当恋爱中的男女悔婚后,彩礼是否要返还?

给付彩礼是缔结婚姻的前置程序,其最终目的是为了缔结婚姻。如果男女双方没有缔结婚姻,女方就需退还男方彩礼;否则一般就不需退还彩礼。

考虑到现实生活中的实际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在婚姻法解释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解释虽然没有概括应当返还彩礼的所有情形,但在法律上肯定了在一定条件下,收受的彩礼应当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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