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前一方父母出资登记于自己名下,该房产归父母所有,子女离婚时物权分割该房产。
2、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以自己子女的名义购房,该房视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3、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以双方名义购买,若没有约定按份共有,则视为共同所有,另一方有权分割该财产,分割获得份额在一半以内。
4、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以另一方名义购买,可以认定为婚约财产纠纷,一旦恋爱关系结束,另一方无权继续占有该房产,父母可以主张另一方返还。
1、婚前一方父母出资登记于自己名下,该房产归父母所有,子女离婚时物权分割该房产。
2、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以自己子女的名义购房,该房视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3、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以双方名义购买,若没有约定按份共有,则视为共同所有,另一方有权分割该财产,分割获得份额在一半以内。
4、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以另一方名义购买,可以认定为婚约财产纠纷,一旦恋爱关系结束,另一方无权继续占有该房产,父母可以主张另一方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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