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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可以请求对方损害赔偿吗?

作者:汤佳杰律师时间:2018年04月13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56次举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律师意见:1、婚姻法规定了婚姻关系中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四种情形,但这四种情形必须是导致离婚的直接原因;2、无过错方必须保存好过错方存在以上四种情形的证据,譬如村居委会的调解笔录,公安的报警回执,医院的门诊病历,各类照片、影音、聊天记录,保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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