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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成功案例

发布者:汤佳杰律师 时间:2024年07月18日 766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概要

  劳动者于2022年12月1日入职用人单位,工作半年后,因单位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未购买社会保险,劳动者通过书面邮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给单位的方式解除了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工资是老板通过微信发放,劳动者能够提供单位工作群微信聊天记录、工作服、工作场地照片等证据。

  二、律师意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46条、47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购买保险的,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另外,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需要在劳动者入职后一个月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否则需要从次月开始支付双倍工资给劳动者。

  三、仲裁请求和提供的证据

  请求裁决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7月9日之间存在劳动关系;2、请求裁决用人单位支付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7月9日期间另外一倍工资;3、请求裁决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7000余元。提供的证据有《营业执照》、《微信主页截图》、《工作群聊天记录》、《工作服照片》、《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EMS邮寄详情》等。

  四、仲裁裁决结果

  经过仲裁委居中协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达成了调解协议,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劳动者尽快获得了预期的补偿,用人单位也减少了违法损失,是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五、律师总结

  对于劳动争议案件,劳动者能够证明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很重要,因为一切的劳动仲裁请求均以劳动关系的成立为前提。具体到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案件,劳动者除了证明劳动关系外,最好对入职时间、工资收入水平进行举证,这样才能计算出另外一倍工资的金额。另外,单位未缴纳社保,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很有讲究,律师建议通过邮政书面送达的方式解除,如果劳动者填好辞职申请交给单位,因为没有证据,单位可能矢口否认劳动者提出过离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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