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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辞职未休年休假工资怎么算?

发布者:华律师1律所律师|时间:2019年07月24日|分类:律师随笔 |496人看过

导读:年休假,是国家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和劳动繁重紧张程度每年给予的一定期间的带薪连续休假。下面学习啦小编就为大家解开离职后年休假未休工资的计算方法,希望能帮到你。

基本案情:


     李某于2011年2月15日入职深圳某公司工作,工作岗位是销售工程师,双方还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工资结构系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房补/餐补。期间2016年、2017年及2018年年休假公司未安排休假,也未给与经济补偿。李某认为,公司这种行为属于严重违法,于是,在网上搜索资料,无意中通过本站,找到了深圳劳动律师团队首席律师文开齐,李某通过当面咨询,确信公司存在违法,便委托深圳劳动律师团队代理本案件。
        最终,在深圳劳动律师团队的代理下,成功帮李某被迫离职,并帮李某申请了劳动仲裁,并获得了胜诉裁决!
案件结果:  

      公司支付李某2016年、2017年及2018年年休假工资5693元。



文律师点评:

职工离职时,未休的年假怎样算?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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