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接了一个劳动争议的案子,由于以前的单位是省人才和市人才的法律顾问,所以经过去值班被咨询过很多在私企工作的员工。发现问题很多。
员工每天想的是单位各种待遇都合理吗,如果我辞职去别的单位会不会有更好的发展?如果我辞职需要准备什么,能得到什么补偿啊?
单位想得是:怎么样最大限度的发挥员工的能力为企业带来利润,如果发生争议怎样实现最小的损失?
当然这也是无可厚非的,但是我们总会想有没有什么中庸的办法,即使是在本来就利益对绝的中间。或者在实现利益平衡的过程中我们可以人为的去做点什么,一定有我们没有想到和做到的事情。
首先:如果我是企业的法律顾问,我会监督单位和每一个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合乎规定的规章制度,即使被员工起诉到法院或者仲裁部门的时候也能积极配合解决矛盾,在一定得范围内作出适当的让步和合理的满足。我想这也是为留下的员工做一个心里暗示:单位既然能对走的人这么讲究那么留下的人也不会差的,也不用担心什么时候走会有什么麻烦和区别了。在这样的前提下,我相信员工才会安心,安心地为企业创造利润,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
其次:如果我作为员工的当事人,矛盾发生时,我会积极的配合他们寻找证据,鼓励通过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特别是《劳动合同法》的颁布,我们没有理由在一个法制社会中忍气吞声。同时,我也会对我的当事人讲明白什么是可以要求的,什么的要求是过分不受法律保护的......
总之,如果发生矛盾的双方都仔细思考:凡是都有两面性!请相信法律、相信你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