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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诉讼离婚后财产抚养怎样执行

发布者:王元琳律师|时间:2023年07月12日|分类:法律常识 |84人看过举报


一、民法典中诉讼离婚后财产抚养怎样执行

诉讼离婚后,关于财产和抚养的判决生效后,由当事人执行,如果一方逾期不执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执行开始方式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期限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诉讼离婚的程序

1、夫妻其中一方先到立案大厅通过大厅的审查,如果审查通过的则给予立案。要注意的是夫妻双方不在一个地方居住的,需要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原告要到被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提出诉讼时应当提交以下证件:起诉书;户口本;有效的身份证件;

2、立案大厅准予议案之后会发出立案通知书,原告拿着立案通知书去交纳五十元的诉讼费之后法院就会受理;

3、案件经过法院受理之后会先将案件移交到民事法庭,由民事法庭审理;

4、法庭受理之后会给被告人发传票,并且规定应诉时间;

5、一般法院会先进行调节:经过调节之后如果夫妻双方还愿意维持婚姻的,则原告撤诉,婚姻有效;如果双方同意离婚并且对于抚养权和财产分割都协商解决的,则原告撤诉,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如果经过调解之后有一方拒绝离婚或者双方对抚养权和财产分割有异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判决。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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