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其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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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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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过错方需要什么证据呢

发布者:覃其辉律师|时间:2022年04月28日|分类:婚姻家庭 |719人看过

一、离婚过错方需要什么证据

  在提起离婚过错方赔偿时,需要向法院提交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

  (一)重婚的,提交对方重婚的证据。如,对方与第三者领取的结婚证等。此类证据比较好找,因为重婚的肯定会领取结婚证,未领取结婚证的,不属于重婚。调查此证据时,可以试着去民政部门查询。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在此需要提交过错方与他人同居的事实,如,双方入住的小区的邻里证言,门卫的证言,同居双方对外关系、同居者平日的生活习惯等等。此类证据在收集时会有一定的难度,因此此类证据涉及到隐私。因此,在收集此类证据时可以试着请律师帮忙,利用律师的专业能力及优势。

  (三)家庭暴力的,过错方家暴的证据,如,照片、诊断证明、伤情鉴定等等。如果需要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还需要请医生出具精神损害的鉴定书。此类证据比较好收集,只要留心,应该不存在很大的难题。重点是时间上的要求,遭遇家暴的一定要及时取证,保存好证据。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此时和家暴一样都需要及时保存证据,必要时可以请警察帮忙,讲笔录作为证据出示。

  二、过错方离婚有哪些赔偿

  司法实践中,对于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数额是没有标准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主要是针对因一方过错导致离婚的情形,无过错方可依据法律要求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如果在诉讼中,无过错方有证据证明对方构成婚姻法上的过错,作为无过错方有权提出人身损害赔偿。但是,对于赔偿金额问题,因法律对此尚无明确规定,实践中法院的自由裁量权较大,但是赔偿数额一般不会超过10万元,以2-5万元居多。此外,在办案中我们也发现,法院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支持率并不高,不支持的比例达高达7成,其中不予支持的理由一半以上是因为“证据不足”。有鉴于此,建议尽可能多的收集证据以证明对方的过错程度和具体侵害手段、行为方式等达到了严重的程度,对方的过错行为给您造成了严重的侵害后果等,以便主张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只有在尽可能充分的证据下,法官才能认定对方的过错,及过错所能达到的程度。

  三、什么是离婚过错损害赔偿

  所谓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其中较多表现为物质损害赔偿,指的是一方在重婚、与他人同居期间将财产赠与与其重婚、同居的第三方,致使无过错方的财产损失,无过错方可要求过错方赔偿因该赠与行为给其带来的物质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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