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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热中暑能认定为工伤吗?

发布者:张健律师|时间:2017年08月02日|分类:劳动纠纷 |724人看过

高温中暑能认定为工伤吗?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劳动者因高温作业引起中暑的,经诊断为职业病、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可以看出,如果在高温工作中暑的,也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被认定为工伤的,可以获得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2012年6月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新发布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12】89号),其中第19条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里,也将“中暑”列入了职业病目录中物理原因所致的职业病范畴。  


高温工作可享有哪些待遇?


1、工作时间


当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需要停止室外工作;当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当天工作时间不能超过六个小时;当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要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不能安排劳动者加班。


2、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是给高温条件下的劳动者的一种工资性补偿,是由企业根据国家强制性文件的标准进行发放的。各地标准在每月100元到40元不等,比如广东150元。


3、发放防暑降温饮料及药品


用人单位有发放防暑降温饮料和药品的义务,不能用防暑饮料来冲抵高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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