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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协议书

发布者:李鹰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合同纠纷 |789人看过

转让方:李某杰、男、汉族、住四川省大竹县xx镇。身份证号码:51302919xxxxxxx电话;13xxxxxxx、转让前所占股权比例是50%

李某、男、汉族、住四川省大竹县xx乡xx村x组。身份证号码:51302919xxxxxxx电话;1xxxxxxxx,转让前所占股权比例是50%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王某明、男、汉族、住四川省大竹县xx乡xx村x组。身份证号码:51302919xxxxxxxxxx电话;18xxxxxxxxx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二位合伙人在四川大竹x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拥有100%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100%的股权。

鉴于公司合伙人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100%股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转让

1、甲方同意将其在公司所持的全部投资份额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的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3、协议生效之后,甲方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以后的债权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义务。

第二条 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协议所约定的条件,以100万元将其在公司拥有的100%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后,在2013年6月28日前把转让款一次性全部支付给甲方代表李某。

第三条 甲方声明

1、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完全退出公司的经营,不再参与公司财产、利润的分配。

3、甲方所租办公楼房是2013年6月底到期。

第四条 乙方声明

1、乙方保证按本协议第二条所规定的方式支付价款。

第五条 公司现在已经存在的债权债务

以债权债务清单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为准。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七条保密条款

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其他第三人泄漏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相关信息,也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及相关档案材料泄漏给任何第三方。但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披露的除外。

2、保密条款为独立条款,不论本协议是否签署、变更、解除或终止等,本条款均有效。

第八条争议解决条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四川省xx县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生效条款及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每人签字之日后并且由四川黎明律师事务所李鹰律师进行见证后生效。

2、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友好协商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每人和律师事务所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           

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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