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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某岳某诉刘某等人身损害赔偿再审案

2015年11月05日 | 发布者:卞恒亮 | 点击:3867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韩某岳某之子受雇刘某家,韩某岳某之子与刘某之夫外出办事,刘某之夫驾驶二轮摩托车与第三方发生交通事故,刘某之夫死亡,刘某之夫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韩某岳某委托某法律工作者起诉刘某赔偿刘某之夫应当承担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诉请本身就存在错误,一审法院判决刘某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法官没有释明,判决也存在错误,历时一年多,经过多次申诉、信访,无法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描述

    案情: 韩某岳某之子受雇刘某家,韩某岳某之子与刘某之夫外出办事,刘某之夫驾驶二轮摩托车与第三方发生交通事故,刘某之夫死亡,刘某之夫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韩某岳某委托某法律工作者起诉刘某赔偿刘某之夫应当承担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诉请本身就存在错误,一审法院判决刘某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法官没有释明,判决也存在错误,历时一年多,经过多次申诉、信访,无法申请强制执行。  

    代理情况:再审案件属于复杂、疑难的案件。涉及方方面面,难度特别大。 能够再审的案件必须是生效判决确有错误,且不通过再审,当事人权益难以得到救济。一般来说,案件生效后,即使有错误、有问题、有瑕疵,只要不严重、不明显,很难进入再审听证程序,能够被裁定再审、实际改判的案件,则少之甚少。

    韩某岳某是没有经济条件的农民,且岳某长年生病卧床,申请法律援助,了解案件情况后,也不愿意受理。面对韩某岳某中年伤子且无法得到经济补偿,韩某岳某咨询多家律师事务所,无人愿意接受委托,欲哭无泪的神情,免费接受申诉代理。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和相关证据,提出艰难而漫长的申诉,首先向一审法院申诉,经审查,听证,驳回申诉;接着向中院申诉,经过审查和听证,终于作出裁定再审,中止原判决执行;一审法院按上级法院的要求进行审理,追加刘某之夫的父母和两个子女,四个人为被告,连同刘某,本案原审被告为五人,经过调解,赔偿原审原告的经济损失七万余元。尽管迟到的正义是非正义。但对于韩某岳某来说,通过再审获得赔偿,还是切身感受到律师的作用、法律的公正和社会的温暖。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描述

    案情: 韩某岳某之子受雇刘某家,韩某岳某之子与刘某之夫外出办事,刘某之夫驾驶二轮摩托车与第三方发生交通事故,刘某之夫死亡,刘某之夫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韩某岳某委托某法律工作者起诉刘某赔偿刘某之夫应当承担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诉请本身就存在错误,一审法院判决刘某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法官没有释明,判决也存在错误,历时一年多,经过多次申诉、信访,无法申请强制执行。  

    代理情况:再审案件属于复杂、疑难的案件。涉及方方面面,难度特别大。 能够再审的案件必须是生效判决确有错误,且不通过再审,当事人权益难以得到救济。一般来说,案件生效后,即使有错误、有问题、有瑕疵,只要不严重、不明显,很难进入再审听证程序,能够被裁定再审、实际改判的案件,则少之甚少。

    韩某岳某是没有经济条件的农民,且岳某长年生病卧床,申请法律援助,了解案件情况后,也不愿意受理。面对韩某岳某中年伤子且无法得到经济补偿,韩某岳某咨询多家律师事务所,无人愿意接受委托,欲哭无泪的神情,免费接受申诉代理。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和相关证据,提出艰难而漫长的申诉,首先向一审法院申诉,经审查,听证,驳回申诉;接着向中院申诉,经过审查和听证,终于作出裁定再审,中止原判决执行;一审法院按上级法院的要求进行审理,追加刘某之夫的父母和两个子女,四个人为被告,连同刘某,本案原审被告为五人,经过调解,赔偿原审原告的经济损失七万余元。尽管迟到的正义是非正义。但对于韩某岳某来说,通过再审获得赔偿,还是切身感受到律师的作用、法律的公正和社会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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